1、 出境旅客必须遵守中国检验检疫法规,按照检疫机关的要求,如实填写《出境健康检疫申明卡》,包括联系电话和地址,经测量体温后方可办理登机牌手续。 2、 对于有发热、呼吸急促、腹泻、咳嗽、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出境人员应当申明。 3、 携带微生物、人体组织、生物制品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的携带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,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,不准入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