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海关对旅客携带中药材、中成药通关的规定是: (1)旅客携带中药材、中成药出境,前往国外的, 总值限人民币300元;前往港澳的, 总限值人民币150元; (2)进境旅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,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、中成药,海关凭有关发货票和外汇总换水单放行; (3)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中药材、中成药不准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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