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海关对旅客携带金、银及其制品的规定是:旅客携带金、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, 其中超过50克的, 应填写申报单证, 如实向海关申报;携带出境时, 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量核放。旅客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(包括镶嵌饰品、器皿等新工艺品), 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“特种发票”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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