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、入境边防检查条例》,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 边防检查站有权限制其活动范围, 进行调查或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: (1)有持用他人出境、入境证件嫌疑的; (2)国务院公安部门, 国家安全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通知有犯罪嫌疑的; (3)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、入境证件嫌疑的; (4)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利益和社会秩序嫌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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